您现在的位置:浩桥教育>> 升本政策>> 录取原则>> >>正文内容

石油化工学院25年升本录取原则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职升本科录取工作根据北京市划定的公共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情况如下:

    一、录取原则 

   基本要求:公共外语课达到最低控制分40分、两门专业课均达到最低控制分48分。顺序按照下述“录取阶段一”、“录取阶段二”依次录取。

   录取阶段一: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完成各专业招生计划。遇有总分相同的,则顺序比较公共外语课、专业课科目1、专科课科目2的单科成绩。

   录取阶段二:将未录满专业的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继续录取,录取办法为理工类专业考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的三科总分不低于170分;文管类专业考生(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会展、物流管理)的三科总分不低于210分。

   至此,录取完毕。

    二、各专业录取情况

根据录取原则,我校各专业普通计划录取情况见表1。

 

 表1 普通计划录取情况

专业名称 三科均过线人数 下达计划 阶段一录取 阶段二录取 总计录取 录取最低分
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1 21 11   11 181
02人力资源管理 94 72 72 1 73 210
03安全工程 23 21 21 2 23 186
04会计学 14 9 9 4 13 238
05机械工程 45 42 42   42 179
0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7 83 83 2 85 179
07旅游管理 8 17 8   8 176
08制药工程 29 25 25 3 28 182
09会展 31 30 30   30 184
10物流管理 6 9 6   6 155
11环境工程 7 6 6 1 7 177
合计 355 335 313 13 326  

       我校2025年高职升本科计划招生335人,录取326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录取结果可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链接消息原址

 

【字体: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