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职升本科推荐原则
作者:市场部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03年03月03日 点击数:
一、推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在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4.平时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优秀。
二、推荐办法
推荐学校应制定学生综合评定方案,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体育锻炼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和活动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情况,科学、公正地量化成综合分数,择优推荐。
各学校推荐的学生不超过本校本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15%。推荐办法、程序及名单须按要求进行公示。
— 2024年3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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