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职升本科录取原则
作者:市场部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1日 点击数: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既要重视考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又要重视考生的综合评价意见。
录取时,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根据全市考生的公共课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公共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在此分数线以上,结合专业课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意见,自主确定本校录取方案,依据录取方案确定本校的录取新生名单。招生学校要向考生提供录取结果的查询服务,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进行监督并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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