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大2016年升本录取规则
作者:市场部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点击数:
“1.公共课(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线55分,且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不低于140分,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分接收专业排序录取。
2.当“实际录取计划数”仍小于“计划下达总数”时,剩余计划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在满足公共课(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前提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3.针对退役士兵学生:按公共课(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线40分,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分接收专业排序录取。
附:各接收专业录取最低分
序号 |
接收专业 |
最低分 |
02 |
英语 |
202 |
03 |
法学 |
174 |
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75 |
0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97 |
06 |
工商管理 |
167 |
07 |
会计学 |
193 |
11 |
工程管理 |
195 |
09 |
通信工程 |
171 |
08 |
汉语言文学 |
213 |
12 |
电子信息工程 |
197 |
10 |
自动化 |
141 |
15 |
数字媒体技术 |
173 |
06 |
工商管理(退伍士兵) |
252 |
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
2016年4月18日”
——(链接消息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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