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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院23年升本录取原则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对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原则如下:

一、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1、公共外语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本年度高职升本科公共外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

2、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划定为35分。

二、录取原则

1、按各毕业专业考生三门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各毕业专业分配的升本计划依次录取;

2、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课、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单科成绩,依照顺序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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